9月10号,我应阿里之邀请,去了杭州,结果,手机掉了。回来以后,我老婆把她的手机给我了,我真不大会玩。结果,导致无意之中,我碰了下哪个按键,上网的费用产生了200多圆。
等到了10月10号,就是可以查明细的详单以后,我去查了。我后来打电话给10010.说我根本没要求开通上网功能,你们给我开通的,没经过我的同意,我要求退费。
在几天后,客服打电话给我,说因为这个功能是免费的,不上网的话,不产生费用的,所以不退。
前几天,我再去我们当地的营业大厅交涉,我提出了我的意见:你们是没经过我的同意,没经过我的授权,擅自开通的,属于非法行为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:
第八条
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我说:你们当时在5年前,给我开通手机服务的时候,就没把真相告诉我,隐瞒我达5年之久。而且是当我产生了费用,来问了,你们才说是的。
当班的经理说:你可以来查询的。我说:那么我知道你们什么时候给我开通啊?
难不成,我天天上你们这里来查询?现实吗?
这个按照法律的要求,是必须你们主动告诉我的。
她当时给我填了投诉单,我看见她少写一点,就要求她写上去。我说:你必须给我加上,客户每要求开通,你们擅自开通,并且故意隐瞒5年之久。
她不加上,于是,我找来了工商局和消协的人,现场处理。
我说: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,违反了消法第8条的规定,因为我作为消费者,有知情权。
但是,你们中国联通公司,竟然隐瞒我达5年之久。
今天,我要求退费。假如我去诉讼的话,你们赔的就不仅仅是这些了。
我还要加上误工费,交通费,精神损失费等。
而且你们的名誉将...
后来,工商局的同志也说:是的,他们是这样的,我们单位一个同事,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。孩子,无意去碰了下,导致几百的费用产生。
后来,他们通过我的小姨子告诉我,因为害怕他的同事也来讨费用。所以,决定退给我。
呵呵,你们说我做的对吗?